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默管理以来,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但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解除静默管理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0月2日至31日期间,全面加强全市社区防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强化自我管理,做到“不跨网格、不聚集、少出门、不串门”;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往返,尽量不前往人群密集或空间密闭的场所,不参与聚集性活动;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十大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和就医;要严格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二、各小区(村组)要完善管理规定或村规民约,党员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发挥群防群控优势,结合实际强化自治管理。
(一)各小区(村组)内有出租房的,房东在出租房屋前,必须先向所属小区(村组)和辖区派出所报备后方可出租;房东要加强对租客的监督和管理,发现租客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房东和租客的责任。
(二)各小区(村组)要设立进出查验卡口,非本小区(村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确需进入的,须报小区(村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所有进入人员要严格扫码、验码、测温,所有货物必须消毒后方可进出小区(村组)。
(三)各小区(村组)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允许开放的医疗机构、药店、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物流、宾馆酒店、餐饮经营场所要督促工作人员和顾客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必须戴口罩、扫码亮码、测体温。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持24小时以内阴性证明上岗,顾客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经营主体要每天对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地面进行清洁消杀。
四、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外出不正确佩戴口罩、出现新冠“十大症状”未及时报告、故意隐瞒涉疫信息、发表涉疫失实不当言论、拒不配合防疫检查、组织或参加集聚性活动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鼓励市民举报涉疫违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如提供有效线索进一步破获重大案件的,将视情况给予额外奖励。举报电话:0692—4143110、4115081、4115156。
上述防控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日
来源: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发:江玲梦
复审:刘燕
审核:岳三旺 伏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