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举行《瑞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

7月20日,我市举行《瑞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人讲解了《瑞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并进行了解读。来自各单位、社区以及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方案”,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参会听证代表表示:支持《瑞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认为《办法(试行)》的推行对加强我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有着巨大帮助,同时建议《办法(试行)》还需要更加完善。

《瑞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机制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征收范围等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办法”中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采用“水消费系数法”的征收方式,即通过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找出不同垃圾产生源(不同水消费群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垃圾排放量与其水消费量之间的换算关系,并用折算系数(指每消费1吨水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比率)测算其垃圾产生量及应缴纳处理费金额。对于不适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方式的特殊对象,则由发改部门会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制定征收标准。


瑞丽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项雨华  杨小君(实习)

编审:李琪霞

审核:丰应  李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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