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22年5月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地点
申领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农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农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非云南省户籍但常住我市的,可凭本人在云南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相关证明或持有瑞丽市内本人房产证明向常住地乡镇(街道、农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领云南省发放的优待证。
二、申领所需材料
(一)退役军人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若退役证件丢失,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所需材料)等。
三、申领时间
从2022年5月11日开始办理,具体时间以各乡镇(街道、农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先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农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二)请办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办理优待证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距离、配戴口罩、配合消毒,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
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时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业务咨询专线:0692-3035897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11日
来源: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发:张丽婷
复审:刘燕
审核:岳三旺 黄奇